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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度淮安市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

原创 发布:2021/3/22 10:59:16 来源:淮安房产网 184927 阅读

各房地产估价机构:
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征收估价行为,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管理,依据相关文件规定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1年度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备案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备案时间

2021年3月30日前。

二、申请备案条件

1.在淮安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。

2.具备三级以上(含三级)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。

3.具备三名以上(含三名)从事房屋征收评估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。如果人数不达标,实行一票否决制,不予备案。

4.在淮安市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。

三、不予受理的情形

1.被取消备案资格未满两年的。

2.未取得备案资格,擅自从事房屋征收评估或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评估业务的。

四、申请备案需提交的资料

见附件1。

五、材料填报要求

1.各机构的备案材料必须齐全,各项目填写必须完整。上报的材料要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。

2.备案机构应如实填写有关表格。除备案表格外,备案所提交的其他材料均应交验原件,交复印件。

请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报至市建设大厦16楼1608室。联系电话:83679228。对各单位所报材料符合条件的,获准备案;不符合条件的,不准予备案,并不得在淮安市承接房屋征收拆迁评估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    

    附件:1.房屋征收估价机构申请备案需提交的资料

          2.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备案申请报告

          3.房屋征收估价机构登记表



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3月18日


关于开展2021年度淮安市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.doc

关于开展2021年度淮安市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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