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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淮安生态新城(XC01、XC02单元)控制性详细规划》局部地块调整征询公众意见公告

转载 发布:2022/4/12 9:17:11 来源:淮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9763 阅读

为优化城市空间格局,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申请对《淮安生态新城(XC01XC02单元)

控制性详细规划》局部地块进行调整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相关规定,将调整内容(详见附件)通过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、淮海晚报向社会进行公告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,公告时间从202249日起至202259日止如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25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或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处提出听证申请。

 系 人: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89080668

联系地址:淮安市福地路生活广场518

听证申请: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处

联系人:涂莎  联系电话:051789000662

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:http://zrzy.jiangsu.gov.cn/ha/
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  

202249日      

附件:

《淮安生态新城(XC01、XC02单元)控制性详细规划》局部地块调整方案

1.拟将位于枚皋路南侧、万康路西侧编号XC02-17-02地块商务用地(约14.41公顷)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。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2.0保持不变,绿地率≥35%,建筑密度≤22%,建筑限高80米商业比例5%-10%。

2.拟将位于枚皋路南侧、万康路东侧、龙江路北侧、万瑞路西侧围合区域(XC02-18)内的道路用地、商业用地、商务用地、公共交通站场用地和绿地合并调整为商住用地和绿地,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≤2.2,建筑密度≤40%,绿地率≥30%,建筑限高110米,保证地块合并后内部预留一条支路商业比例20%-25%。

3.拟将位于龙江路南侧、万瑞路西侧编号XC02-21-06地块商业用地(约2.76公顷)调整为12轨幼托用地(约2.76公顷)),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≤1.0,建筑密度≤35%,绿地率≥35%,建筑限高12米。

4.拟将位于枚皋路南侧、万瑞路东侧、龙江路北侧、乐善路西侧围合区域(XC02-19)内的南北向道路用地、商业用地、商务用地和绿地合并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10轨小学用地、绿地,控制指标调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≤2.0,建筑密度≤22%,绿地率≥35%,建筑限高54米,商业占比5%-10%。小学用地容积率≤1.0,建筑密度≤25%,绿地率≥35%,建筑限高24米。

5.拟将位于海天路北侧、通甫路西侧编号XC02-26-04地块其他商务用地(约5.37公顷)调整为公共交通站场用地(约0.42公顷)和其他商务用地(约4.95公顷)),控制指标保持不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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