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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的房票,来了!

原创 发布:2022/9/5 14:58:15 来源:万家淮安 116519 阅读

近来,淮安试行房票安置的话题备受关注。


就在最近,这项试行的政策已经迈进一大步,已经从试行政策制定迈入落地施行阶段。


目前,一些开发企业已经接触到房票试行政策。仅清江浦区就有27家房企进入房票施行房企名单之中。


房票长啥样?




房票实质上是一种安置方式,按照文件表述如下:


房票安置是指征收人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政策,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补偿安置权益货币量化,按双方约定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, 由被征收人自行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 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种房屋安置方式。房票安置与货币补偿、 产权调换可以同时实行,是一种补充安置方式


从流传的文件看,本次试行房票安置区域包括:



房票安置是有奖励的



房票核发使用政策如下:

1.属地政府、管委会在与被征收人签订房票安置协议后, 将房票核发给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,原则上一户一张房票, 有效期3个月。房票应注明核发地政府(管委会)、被征收人信息、票面额度、使用说明等。


2.新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,房票票面金额为被征收房屋补偿总额(含装潢附属物补偿、搬迁补助费、临时安置补助 费等)。已征收拆迁尚未安置到位的项目,在充分尊重群众 意愿的前提下可选择房票安置,由评估机构对原安置房进行 价格评估,票面金额为原安置房的评估总价(若原安置房价 款未付清的,需按征收安置协议签订的价格补齐房款)。

 

3.各区公开发布征集信息,组织综合实力强、社会信誉度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房票安置,并与房地产开发 企业商定优惠合作协议,引导被征收人自行选择。 


4.被征收人用房票抵付购房款,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结算;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尚有余额的,余额部分由征收人直接支付被征收人。


5.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优惠合作协议、房票、商品房屋买 卖合同等,与房票核发人进行结算,购房款应当拨付至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(销)售资金监管账户。 


6.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,被征收人向房票核发人申请领取奖励。


仅今年以来,全国就有郑州、信阳、许昌、鄂州、张家港、温州等近二十个城市推出了“房票”政策。“房票”政策密集推出,释放了什么信号?


房企负责人张先生认为,比照之前货币补偿和安置房两种方案,房票安置对于被征收人来说,减少了等待安置房的时间,更重要的是可以从参与房票安置的房企开发的商品房中购房,选择面更大。而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,房票安置办法也有利于加快去库存,有利于稳定楼市预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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