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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一房产中介被抓!获刑十年六个月
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期间,被告人赵某在淮安市淮阴区利用房产中介身份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虚构售房事实,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621791元,所骗财物被其挥霍。
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量刑情节,法院经综合考量,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,对其违法所得继续追缴,发还被害人。
近年来,房屋买卖增多,但与此同时,房屋买卖纠纷也日益增加,本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。骗子就是利用购房者购房的急切心情或者贪图便宜的心理,屡屡得逞。在此特别提醒大家,要提高法律意识,到正规房产中介公司,谨防被骗:
一、寻求刑事立案与治安处罚
财物被骗,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,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。如果确有犯罪事实,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的,刑事追诉期限最低为五年,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年;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五年;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二十年。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,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。
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案件的,追诉时效期限为六个月。受害人可在六个月内报警,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。
二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提起民事诉讼
行为人因诈骗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,对法院认定的犯罪金额承担刑事退赔义务,法院也负责追缴。这个金额即使一时没有赔偿到位,受害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寻求救济。对于法院没有认定的部分,如有相关证据,可以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。
总编丨王浩
编辑丨晴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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